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黃薇)6月25日上午,在湘潭市雨湖區(qū)2023年“全民禁毒你我他,禁毒宣傳進萬家”集中宣傳活動暨“6.26”國際禁毒日禁毒知識競賽活動中,雨湖區(qū)法院、雨湖區(qū)婦聯(lián)、窯灣街道聯(lián)隊從6支決賽隊伍中脫穎而出,喜獲一等獎。
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,震懾毒品犯罪分子,守護美好蓮城家園。在6月26日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,湘潭市雨湖區(qū)人民法院對5起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。
一、販賣毒品罪案件
2022年11月28日,吸毒人員楊某打電話聯(lián)系被告人李某讓其幫忙購買毒品海洛因,并通過微信轉(zhuǎn)賬360元給李某,后李某獨自一人騎摩托車到陳某(另案處理)處拿了300元一小包的毒品海洛因(約0.04克)交給楊某(另案處理),被告人李某非法獲利40元。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另外3起販賣毒品罪案件,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罰金。
二、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
2023年2月2日,陳某、楊某、唐某(均已行政處罰)共出資1500元,乘坐被告人徐某駕駛的小車到張某(另案處理)處購買了0.2克毒品海洛因。隨后,徐某在其駕駛的小車內(nèi)容留陳某、楊某、唐某注射了上述毒品海洛因。法院以被告人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
此次集中宣判,彰顯了雨湖區(qū)法院對涉毒犯罪“零容忍”的態(tài)度和依法嚴懲毒品犯罪的決心。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,要始終牢記歷史,牢記毒品帶來的危害和那些與毒品抗爭所犧牲的英雄們。請珍愛生命,遠離毒品。雨湖區(qū)法院將繼續(xù)立足審判職能,延伸司法服務觸角,為全面、深入推進禁毒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責編:劉璐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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